新北市土城區自然景觀保護協會
第九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一、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1月21日 下午19時30分
二、地 點:土城區青雲路368號4樓清化里活動中心
三、聯席會主持人:理事長 王月嬌 記錄:黃語婕
四、出席理事:王月嬌、林明揚、施坤榮、唐凱軍、陳櫻鸞、胡玉珍、劉金鸞
陳盛發、劉秀珍、莊平男、游美珠 (請假):洪如碧、林松河。
出席監事:周鳳琴、王素娟、王賢禎
列席人員:黃語婕、陳秋靜
五、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1)初階解說員授證感謝理事陳櫻鸞的辛苦辦理,已在9月27日圓滿完成,計有洪美蘭、李秋儀兩位志工通過認證取得初階解說員資格,由土城區公所核發證書,會員大會時將頒發證書。
(2)新人培訓在10/25、26辦理完成,感謝理事劉秀珍和游美珠辛苦負責,今年招募新進志工10人。11、12月暫時安排在第三個星期日實習,明年度再排入值班組別。
(3)辦理新竹縣峨眉湖、南投惠蓀林場、新社莊園年度生態旅遊研習,感謝理事陳盛發和會計陳秋靜費心處理旅遊事務,11月22、23日出遊一定會帶給大家美好的回憶。
(二) 會務報告:
(1)空氣品質淨化區本會認養桐花公園被環保局甄選為優良團體參加全台評鑑比賽,11月3日環保局4位承辦人員陪同環保署長官、學術界教授8人來桐花公園考核,感謝本會也有8位重要幹部參與介紹協會和陪同解說。
(2)收到環保局公文,有關辦理104年環境教育活動,評估本會沒有取得環境教育師資格講師、認證場域,以及沒有辦理經驗和時間緊迫,決定不提計畫案。
(3)鶯歌陶博館明年5月份共4個星期二辦理「週二樂齡砌陶趣」活動,上午室內下午來土城南天母,11月17日已帶領場勘過。
(三) 常務監事報告:
11月3日環保署長官評鑑空氣品質淨化區本會認養的桐花公園,大家對於本會宣導民眾維護環境的作法非常認同。
(四) 志工隊長報告:
(1)11月18日導覽彰化青春聯誼會18人南天母走清溪步道上桐花公園。
(2)南山人壽30人申請11月30日導覽,也是南天母走清溪步道上桐花公園,近日會安排好帶隊老師和隨隊助教。
(五) 財務報告:(略)
六、討論提案:
(一)案由:擬訂2015年度工作計畫,請討論。
說明:附件1
決議:通過
(二)案由:籌劃2015年度會員及志工大會,請討論。
說明:
1.開會日期:建議2015/1/18(第三個星期日)。
2.開會時間地點請討論。
3.有任何議案請於開會20天前提出,以方便彙整並列印於大會手冊。
4.請志工隊長負責志工時數統計,各工作人員對一年來負責的業務條列整理,
交總幹事彙整。
決議:1.訂2015年1月18日開大會。
2.開會地點商借柑林里里民活動中心。
3.請於12月25日前提出議案。
4.請各工作人員於12月25日前提出業務報告。
(三)案由:會員大會是否發放紀念品。
決議:不發紀念品。
(四)案由:報名生態旅遊已繳費又不去的退費規定,請討論。
說明:103年4月18日第九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出發前7日告知者,退款扣500元。出發7日內告知,除自行找人遞補,退款仍扣500元,否則不予退費。所定的規定不明確。
決議:(1)繳費後要退出者,退款時要扣500元。
(2)出發7日內告知要退出者,除自行找人遞補,退款仍扣500元,否則不予退費。
(3)組長在通知組員旅遊訊息時,須告知這項規定。
七、臨時動議:
(一)案由:榮譽理事長若仍繼續參與輔導會務,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要用服勤時數多寡來作為排比依據時,建議是否優先列入名額,不須排比。
說明:為感謝榮譽理事長過去在理事長任內負責會務的辛勞,應給予的優惠。
決議:通過
八、散會: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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